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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山防災類—龍船窩下游野溪治理工程

治山防災類—龍船窩下游野溪治理工程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設計單位:東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監造單位:東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承攬廠商:勇翔營造有限公司

契約金額:新台幣5,381.6仟元

工 期:107年05月21日至107年11月24日

工程內容:

護岸施設159.8公尺,固床工1座,箱涵1座(6Mⅹ2.8M 2孔)、收尾工1處、支流排水溝長27.4公尺、河道舖排塊石348.4平方公尺、塊狀護欄34個、客土袋堆疊185.2公尺,撒播草籽鋪設稻草蓆582.6平方公尺、截水溝長4 公尺、路面修復乙式等。

工程之創新、挑戰及周延性:

1.利用現地塊石施作護岸,除可減低工程費外,亦可與周邊環境融合,以乾砌方式排列,因其具角狀,可相互產生安定作用,並產生孔隙供植物之生長。

2.固床工以現地大塊石採集施作,主副石搭配咬石微拱方式施作使結構穩定,並利用高低石間鋸齒階跌落產生跳躍式滾流分散能量,降低下游基礎衝擊力。

3.固床工考量溢流水沖擊,基礎拋填卵塊石一定長度,有效兼具護坦功能及營造下游面的生態環境。

4.現地塊石就地取材,舖排河床,除達消能外,亦能提供魚蝦等棲避場所,以補償生態環境。

5.考量居民進出安全需求,有效解決原過水路面因涵管斷面不足,常遇雨而致道路中斷情形。

6.利用現地塊石鋪設河床,導引水流至各箱涵中心,避免上游溪流直接沖撞擊箱涵中牆。

7.本工程上游集水面積大,每遇下雨,溪流水位上漲, 影響工進並增加施工難度與危害風險提高,為免影響工進與確保施工安全,加強臨時防災施設配置,並達到零工安目標。

8.施工中配置臨時U型排水溝導排水,避免施工中擾動河床,溪中生物不因施工阻斷,且避免下游溪水水質混濁,影響下游處養殖水池,降低對場域外生態沖擊影響。

9.臨時施工便橋施設,使居民進出、農作運輸不受工程施工影響。

10.施工場域內原生樹種標記編號及大石標記保留,避免因施工過程損壞,而加以保存、保護。

11.整體性規劃考量,本工程左岸上邊坡支流處理,有效排導上邊坡道路排水。

12.開挖裸露坡面稻草蓆敷蓋及撒播種子,迅速回復植生,減少坡面土砂流失。

13.本工程從勘選基地、規劃設計至施工階段多次與當地居民及NGO團體討論,充分協調整合各界意見。

工程優良事績及顯著效益:

1.本工程完工後可保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降低土砂流失,保護河岸約100公尺、房舍5戶、人口約30人、道路約650公尺及防砂量約2,500 立方公尺等。

2.從規劃設計至施工過程,考量生態補償並降低場域環境沖擊,完工後生態恢復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