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崙野溪災害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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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崙野溪災害復建工程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設計單位:山立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監造單位:山立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承攬廠商:永豐盛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契約金額:新台幣15,271千元
工 期:104年11月26日至104年07月31日
工程內容:
1.防落石網32組
2.豎井3座
3.靜水池1座
4.鋪網噴植3,547m2
5.A型鋪網噴漿溝282.7m
6.B型鋪網噴漿溝319.5m
7.截水溝6.5m
8.擋土牆168m
9.紐澤西護欄100m
10.管涵16.8m
11.路面修復732.8m
12.塊狀護欄5座
13.鍍鋅U型溝5.4m
14.護岸190m
15.A型固床工2座
16.B型固床工6座
17.C型固床工1座
18.護岸基礎補強81.7m
19.混凝土砌石保護210m2
20.石籠57m
21.播撒草種及覆蓋稻草蓆1,275m2
工程之創新、挑戰及周延性:
1.配合現地採不同型式固床工,減緩流速和沖刷,有助於流心控制,不同型式固床工之跌降有效消能及沈砂,並兼具營造水體美感。
2.河道攻擊岸採鋼筋混凝土結構以加強安全性,考量加強保護崩塌面坡腳採用石籠以兼顧安全及景觀生態。
3.本工程背負居民回家之殷殷期盼,並克服常流水及山區暴雨因素,如期如質完成復建工作。
4.整合林班地及山坡地介面統由水保局施工,全方位設計完善橫向溝通,以國土復育保安,建構安全環境為目標。
5.整合野溪治理.農路.崩塌地災害處理,全方位規劃並依據崩塌面、道路及野溪災害位置及水文特性,採安全、經濟、美觀及多樣化設計,有效提升用路人及保全對象安全。
工程優良事績及顯著效益:
1.充份溝通盡善盡美-災害後即與林務局、新北市農業局會同里長及地主召開工程協調會並達成初步治理共識。施工前召集設計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於工區現場邀集里長地主辦理施工前說明會,與地主充份溝通,以利工進。施工中不定期工程稽查,借重委員專長以減少缺失,使工程更臻完美。
2.工程於105年7月31日竣工後歷經艾利、梅姬、馬勒卡、莫蘭蒂等四個颱風,完工後的坡面工程、道路穩定工程及野溪治理工程,充分發揮功能,有效保護坡面,維護行的安全,將洪水安全排放至下游。
3.本案達成崩塌地土砂防治效益面積約5,455m2,防砂量約達21,000m3,農地受益面積約5公頃,受益人口數約為30人。
4.工程土方平衡,砌石構造物取代純混凝土構造物等…合計減碳量達6,000 公噸。工區內植樹及裸露地植生固碳量約可達 60 公噸/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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