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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甄選技工簡章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甄選技工簡章

一、名額:技工2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址:23153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現任職於中央機關學校服務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能配合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者。

(四)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五)具汽車駕照尤佳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辦公廳舍管理及簡易修繕。

(二)車輛管理及支援機關公務車輛駕駛。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配合職務輪調。

六、本案為技工缺,薪資範圍為新臺幣33,190元~39,270元(依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核給),另加發年度績效獎金。

七、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s://tapei.ardswc.gov.tw/公告訊息/最新消息/下載。

八、報名日期:請於115年3月27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153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技工」(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九、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二)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汽車駕照正反面(影本)1份。

十、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機關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應徵人員如不符所需,本分署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由本機關於3個月後逕行銷毀。

十一、本分署聯絡電話:(02)22125285#1504,聯絡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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