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甄選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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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甄選技工簡章
一、名額:技工2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址:23153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四、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現任職於中央機關學校服務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能配合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者。
(四)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五)具汽車駕照尤佳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辦公廳舍管理及簡易修繕。
(二)車輛管理及支援機關公務車輛駕駛。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配合職務輪調。
六、本案為技工缺,薪資範圍為新臺幣32,210元~38,110元(依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七、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s://tapei.ardswc.gov.tw/公告訊息/最新消息/下載。
八、報名日期:請於114年4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153新北市新店
區精忠路10號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秘書室」收,並請
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九、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或彩色列印。(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或證明資料、身分
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證照影本等相關資料。
十、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 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十一、本分署聯絡電話:(02)22125285#1504,聯絡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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